生龙动态丨惠州仲裁委到本所交流座谈共探法治协同服务新路径

2025-11-21
图片




    前 · 言
   Sheng Long
01

图片


2025年11月19日上午,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与惠州仲裁委员会在生龙所会议室开展交流座谈。惠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曾红艳、龙岗区司法局律师管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李俊杰、生龙所主任邹业锋、党支部书记肖志云、监事会监事长任凯、副主任彭少铮等十余位代表参会,共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举措。



生龙 · 交流
Sheng Long
02

图片

座谈会上,生龙所主任邹业锋首先介绍了律所发展历程及在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他表示,律所长期服务深圳东部企业,期待通过与仲裁机构协作,为企业提供“仲裁+诉讼”多元化争议解决方案。



图片


龙岗区司法局李俊杰科长分享了区域产业布局与法治服务需求。他指出,龙岗区正加快构建涉外法治联盟,助力企业“出海”参与国际竞争,仲裁作为国际化争议解决方式,对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竞争力至关重要。



图片


惠州仲裁委员会通过宣传片展示其在化解商事纠纷、服务实体经济中的成果,曾红艳主任结合惠州“2+1”产业集群发展,解读《仲裁法》修订草案核心变化,强调新法拟引入临时仲裁、优化选任机制,提升仲裁灵活性与公信力,为企业提供高效解纷途径。



图片


危兆宾教授进一步从实务角度概括指出,新《仲裁法》通过扩充条文、制度创新解决了现行法在涉外仲裁规则、程序灵活性等方面的不足,如引入在线仲裁、仲裁地制度及行为保全等新型规则,强化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实施后将显著拓展律师与仲裁机构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协作空间。





圆满 · 结束
Sheng Long
03

本次座谈会双方达成多项合作共识:一是仲裁委与龙岗区律师行业联合开展涉外仲裁实务研究,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二是针对企业“出海”需求,共同编制合规指引及风险防控手册;三是建立典型案例共享机制,提升区域争议解决示范效应。曾红艳主任表示:“仲裁与律师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双引擎’,未来将通过常态化交流,推动服务能级跃升。”邹业锋主任总结称,此次座谈为律所与仲裁机构协同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分享到